close

這篇文章其實是少年法報告的延伸,往社會環境方面做延伸,較少討論犯罪學、犯罪心理學和少年事件處理法的問題。雖說最近為了另一份報告,很認真看犯罪學和犯罪心理學XD 。

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由楊德昌導演,一九九一年上映。為民國五○年,十五歲茅武(電影改稱名小四)刺殺十四歲女友劉敏(電影改稱名小明)之事件改編。當時少年事件處理法(以下簡稱少事法)尚未施行,該案經台灣高等法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定讞。依新聞報導,茅武有提早假釋出獄。

有謂,該片是楊德昌導演小時候人生的寫照,亦有言此為38年逃難至台灣的大陸人平反的電影。

 ey95_2  

《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是以這兩段話開始與作結的:

「民國三十八前後,數百萬的中國人隨著國民政府遷居台灣,絕大多數的這些人,只是為了一份安定的工作,為了下一代的一個安定成長環境。然而,在這下一代成長的過程裡,卻發現父母正生活在對前途的未知與惶恐之中。這些少年,在這種不安的氣氛裡,往往以組織幫派,來壯大自己幼小薄弱的生存意志。」

「民國五十年夏天,台北市地方法院初審,小四被判處死刑。旋因此案為民國政府遷台後第一樁未成年人殺人案件,於各界紛爭後,經高等法院更審,改判有期徒刑十五年。」

***** 

這部片長的好驚人,約4小時。整個電影氛圍,很沉悶憂鬱無助,就這樣沉默憂鬱無助了快4小時,其中參雜了些許暴力片段做為高潮,在小四拿小貓王的「用日本女人自殺用的刀子」捅死小明的幾分鐘,成了全片抑鬱發洩的最高點,隨著小貓王給獄中小四的一封信及錄音帶被丟進垃圾桶後,一切都結束了。

主要討論的方向,如前言,是當時惶恐無助的社會環境對小孩子的影響。所以前題,法院並不認為小四(茅武)當時有「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或「辨識行為違法或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顯著減低」而阻卻違法。

*****

從涂爾幹 (Durkheim, Emile, 1858-1917) 的社會亂迷學說 (Social Anomie Theory) 來看, 似乎可以反映上述的問題。在涂爾幹的概念裡 ,亂迷是社會或團體一種無規範或規範喪失的狀態。當現有的社會結構不能再對個人的需要和慾望加以控制時,亂迷的狀態即產生。因此,亂迷是指社會的一種狀況和特性。在這樣的社會狀態下,犯罪和其他社會問題(如自殺)將易於產生。

小四的家庭(「外省」),是一個很正常的家庭,家長都是安分守己的公務員,只求一份安穩的工作養小孩。但是在派系鬥爭、白色恐怖的陰影下,他們對未來感到惶恐不安,尤其是離開家鄉來到台灣,人生地不熟的。在這無聲卻紛亂的氣氛下,小孩子靠組幫派、占地盤、搶馬子......(所謂「非行」)有存在感,暫時忘卻身處的不安的氛圍。有人在這段期間克服障礙、有人向下沉淪、有人繼續維持現狀......

小四,不是頂壞的孩子,但總會伸進一隻腳在這混水裡攪攪。他愛小明,小明甚至變成他人生唯一的目標。可以說,小四在混亂的時代下,尋找自己的過程,是透過爸爸的話,相信自己是好的、是有能力的、是可以做些改變的,所以他才會想「霸占」地改變小明。

「小明,你所有的事我都知道,可是我都不在乎阿!因為我知道,只有我能幫你。我是你現在唯一的希望了。這就是為什麼你還忘不了 Honey。因為現在,我就是 Honey。」


「你的意思是,你要幫助我來改變我是不是?你怎麼跟別人一樣阿?我看錯你了。你跟那些人一樣,對我好就是要跟我交換我對你的感情。這樣你就安全了是不是?你太自私了。要改變我?我就跟這個世界一樣,這個世界是不會變的!你以為你是誰阿!」


「你沒有出息阿你!不要臉,沒有出息啊!」(小四捅小明)


(小明倒地)小明,站起來阿!快點站起來阿!用力站起來阿!你不會死的,快點嘛!站起來阿!你可以辦得到阿!快站起來阿!......」

你沒有出息阿你!不要臉,沒有出息啊!就是小四偷拿媽的錶去當,哥不知道去哪弄來那麼多錢要贖回來,結果被媽搜出來了,爸打哥哥時罵的話:「沒出息!不要臉!沒出息!沒出息!不要臉!沒出息!沒出息!不要臉!沒出息!....」

*****

 

如果說小明是隨時代浪湧,只中在同一位置上下沉浮的一片葉子,那小四就是剛習得如何克服浪湧,想抓起那片葉子的人。當然,他們都只是那時代的一部分,不那麼重要、不那麼特別。社會整個氛圍對他們的接納度也不高,或是根本沒有容忍非行少年的餘地。

從現在法律的觀點來看,

少年非行,係指十二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少年,違反少年所為刑法法定犯罪、輕微觸法(如少事法第三條第二款各目,類似日本法之規定)與虞犯之行為。犯罪事件在定義上與一般刑法犯罪事件有所不同,實因十二以上未滿十八歲之年紀為少年正值追求獨立卻尚無自主能力、對社會與生活感到矛盾與疑惑、對性的好奇……而成長環境更與少年人格發展息息相關,不論是同儕團體、學校、家庭、或甚至是社會主流價值觀,皆具深刻的影響力。

因此,無論是少年犯罪之預防或矯正,家庭及社會皆有共同責任。從而,少年非行之處置非以刑罰為主,甚至有所限制,以達「教育優先於處罰」之原則。 民國六十年少事法正式施行,惟主要內容仍對少年非行採處罰為重教育次之的觀點。至今,少事法已經八次修法,並受《兒童權利公約》、《聯合國預防少年犯罪準則》等公約之影響,大多數條文內容與實務見解已偏保護少年權利與教育方面發展。雖社會對非行少年仍有所排斥,然在不斷教育、理解與保護下,相信之後這種現象會有所改善。

***** 

去年北美館雙年展的壓軸,是鄧兆旻先生的《一個紀念碑,紀念釐清的(不)可行性》,以電影《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為基礎,製作真人尺寸小四刺殺小明一刻之銅雕裝置,正與作品後方落地窗外,於夜晚金碧輝煌的圓山大飯店,相互襯托。小明的遺言:「我就跟這個世界一樣,這個世界是不會變的!」少年為什麼會殺人,是無法跨越自己的心理屏障抑或對社會感到不安與惶恐?而象徵不敗政權的圓山大飯店,似乎嘲弄著小老百姓的生生死死。

 

taipei_biennial_2012_0.jpg (來源由圖片超連結進入)

 

=================================== 

 

 

後記《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是我看的唯一一部楊德昌導演的電影,很厲害的電影,之後繼續把他的作品補完。很多人說,看不懂楊德昌的電影、他的電影很悶,很無聊;我說,他的電影就是因「無聊」而成功,楊德昌的片,是敘事片,用對白、背景呈現民國 50 年左右的大環境,總是苦悶憂鬱又徬徨,《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是一例。他真的把那無聊、很悶的氛圍呈現的好真實好鬱悶!這是我很愛這部片的原因。

從另一方面來看,這片在台灣或香港完全不叫座,這結果也在意料中。1991年,亞洲電影市場,還是港片最佔優勢(即使1990's後開始衰退),其中不乏票房強片ex:周星馳的[逃學威龍]、[賭俠II上海灘賭聖]、李連杰的[黃飛鴻]......文藝片或社會討論的電影,可以說是賠錢貨。但這時期的楊德昌、侯孝賢、王家衛都在西方電影圈大放異彩。在經濟蓬勃發展的時候,有誰會想看《牯嶺街少年殺人事件》這種悲情片,搞笑、刺激的港片不好嗎?

總之,我並不認為台灣電影新浪潮的導演們做的電影,是失敗的作品,他們只是從低娛樂性高寫實意象的角度出發罷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karenlin791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